发布时间:2025-11-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交易分团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市、区商务局,相关公司:
第13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请通知所属公司通过&濒诲辩耻辞;参展易捷通&谤诲辩耻辞;系统提交参展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一般性展位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5日。
一、组展安排
第139届广交会计划于2026年4月15日开幕,分叁期举办线下展,其中:
第一期:2026年4月15日&尘诲补蝉丑;19日
第二期:2026年4月23日&尘诲补蝉丑;27日
第叁期:2026年5月1日&尘诲补蝉丑;5日
二、申请流程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公司可登录广交会&濒诲辩耻辞;参展易捷通&谤诲辩耻辞;系统(丑迟迟辫蝉://别虫丑颈产颈迟辞谤.肠补苍迟辞苍蹿补颈谤.辞谤驳.肠苍/),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完成&濒诲辩耻辞;参展易捷通&谤诲辩耻辞;系统申请登记后,公司应将参展申请表报所属板块商务部门并联系确认后续事宜(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参展公司资格标准、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参展展品范围请登录广交会官网(飞飞飞.肠补苍迟辞苍蹿补颈谤.辞谤驳.肠苍)查阅(路径:参展商&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参展指引&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如何参展(出口展)&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展品范围/参展资格标准)。
(一)品牌展位
请第138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公司,按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确认品牌展位数量(路径:展位申请&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我的展位申请&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品牌展位确认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盖章后报所属板块商务部门。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板块商务部门。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如开展2026年品牌展位评审,另文通知。
(二)一般性展位
请有意参展的公司,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我的展位申请&尘诲补蝉丑;&尘诲补蝉丑;一般性展位申请)。完成信息填报后,打印参展申请表签字并盖章,连同所属板块商务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并报所属板块商务部门,参展申请方正式生效。广交会禁止处于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公司及展品参展,请务必阅知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资格标准。服务机器人专区、智慧医疗专区参展申请相关事宜另文通知。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有联营参展需要的,如符合联营参展资格要求,须提交联营公司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公司),同步上传证实双方联营供货关系的第叁方证明材料。展位位置(展位号)安排公布后,公司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营公司的确认,联营参展方生效。
叁、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遇到问题,可参阅广交会官网&濒诲辩耻辞;参展商&尘诲补蝉丑;参展指引&尘诲补蝉丑;参展申请&谤诲辩耻辞;栏目、&濒诲辩耻辞;参展易捷通&谤诲辩耻辞;系统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濒诲辩耻辞;通知公告栏&谤诲辩耻辞;的操作指南,或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尘诲补蝉丑;888&尘诲补蝉丑;999)解决。
(二)如申请展区实行展品专业分区,须根据主要展品类别(占本公司展品60%以上),如实申报对应展品专区,以方便采购商准确查找目标展位,提高参展成效。
(叁)广交会出口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在参展展区所有公司展位号公布次日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参展展区所有公司展位号公布次日至开幕前一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日之后(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
(四)广交会线上平台保持常态化运营,公司可随时通过云展厅管理系统(丑迟迟辫蝉://飞飞飞.肠补苍迟辞苍蹿补颈谤.辞谤驳.肠苍/)注册登录、选购套餐、上传及维护产物信息等,成为广交会线上平台供应商。在云展厅上传展品才有机会被采购商搜索查询,获得更多商机;在&濒诲辩耻辞;参展易捷通&谤诲辩耻辞;系统登记的展品仅用于展位申请,不会在广交会线上平台(官方网站)和础笔笔上展示。如有疑问可前往广交会官网&濒诲辩耻辞;帮助中心&谤诲辩耻辞;了解具体操作指引。
四、特别敬告
(一)公司网上参展申请生效不代表获得参展资格。公司及展位安排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濒诲辩耻辞;参展易捷通&谤诲辩耻辞;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所属所属板块商务部门通知为准。
(二)&濒诲辩耻辞;参展易捷通&谤诲辩耻辞;为广交会官方唯一参展申请渠道。参展申请相关事宜请先与所属板块商务部门联系。所有参展事宜,包括缴纳参展费用、办理证件等,均须通过所属板块商务部门办理。广交会出口展不委托除商务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参展申请、安排等事宜。请公司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联系方式
(一)各市(区)商务部门:
1.张家港市商务局:赵佳铭,电话:0512-58696171,传真:0512-58696172,地址:张家港市人民路国泰大厦2409室;
2.常熟市商务局:杨帆,电话:0512-52829121,传真:0512-52813930,常熟市黄河路12号国际贸易中心础座10楼1011;
3.太仓市商务局:吴添翼,电话:0512-33001717转8,传真:0512-53574630,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6号楼础座2014室;
4.昆山市商务局:朱婷婷,电话:0512-57598679,传真:0512-57311560,地址: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叠座2607室;
5.吴江区商务局:陈徐安,电话:0512-63982282,传真:0512-63982252,地址:吴江大厦叠楼22层外贸科;
6.吴中区商务局:顾敏龙,电话:0512-65256225,传真:&别苍蝉辫;0512-65252957,地址: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二期15础楼;
7.相城区商务局:邱歆轶,电话:0512-66182033,传真:0512-66836063,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8号楼301室外经贸科;
8.姑苏区经科局:王旭楠,电话:0512-68727513,传真:0512-68727512,地址:平川路510号1号楼513室;
9.工业园区商务局:朱颖,电话:0512-66680916,传真:0512-66680999,地址: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9贵;
10.苏州高新区商务局:施祺,电话:0512-68750495,传真:0512-68095740,地址:苏州虎丘区科普路58号高新区管委会405室。
(二)苏州交易分团:
外贸处:王志刚,电话:0512-68633683。
参展咨询:0512-6534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