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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母基金专项检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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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苏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母基金专项检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2025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我局于2025年8月22日至9月15日组织开展了苏州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母基金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我局对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苏州市东吴乡村发展产业引导基金合伙公司(有限合伙)和苏州农发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苏州市农发乡村发展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整体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内容包括:基金募集设立、投资运作、投后管理、退出管理等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被查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对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等规定开展基金运营管理。但在检查中也发现被查单位在个别子基金投后管理、项目财务管理及程序规范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目前,问题正在整改进行之中。

根据检查结果,我局依法对被查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求被查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重视程序规范性,按照合同约定规范履行义务,不断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苏州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