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对于下达2025年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25〕84号)、及《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各地上报的国发基金及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拟安排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止,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支持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方法:盐城市亭湖区盐马路246号,联系电话:0515-86664407
附件:2025年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拟安排项目
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