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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示(2025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5-11-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人民政府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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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示(2025年第1号)

经与公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400辆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详见附件)的使用性质已发生变更,不再为&濒诲辩耻辞;预约出租客运&谤诲辩耻辞;,已不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叁条、《常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第七条规定的网约车车辆条件。我局拟注销附件中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公示期内,请附件中所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所有人主动向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3楼交通窗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0519-86907201)。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或未提出异议的,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注销后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拟注销清单(2025年第1号)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