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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成片开发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

发布时间:2025-11-20 来源渠道:新点交易平台

2025年度成片开发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2025年度成片开发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磨头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2025年度成片开发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项目区位于如皋市磨头镇,涉及高李村、顾沉村2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672 亩,其中耕地面积471.264亩,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471.264亩。主要包括土地平整54亩,新建暗渠1.38km,规划配套渠系建筑物95座,新建机耕路0.98km。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162.21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要求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相应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证)

3.4 根据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于建筑公司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公司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公司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公司标准参照《对于印发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摆2011闭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公司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物和环境标志产物。节能产物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物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物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清单》。

7)根据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于暂停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参与资格的通知》,①南通市海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泰祥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银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铁军建设监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南通郡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兴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不得参与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②南通恒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晨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双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东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烨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顺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昌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方信建设有限公司、相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聚汇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通城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创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慧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升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振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止,不得参与如皋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1120日至2025121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颁础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专区”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2114: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叁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叁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皋市磨头镇卓吾路1号            

联系人:李红梅 

电话:15951387010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6

联系人:方英俊

电话:1895599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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