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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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盘城工业产业园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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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补充内容10.5如下:
评标结果异议的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南京扬子龙盘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电话:025-58182329;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万寿路15号;
异议受理方式:纸质原件递交至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处。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二的规定,并按照《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2.原招标文件第叁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监理机构人员
(其他人员):安全人员1名”评分标准后新增如下说明:因系统限制,评分细则补充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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