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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路(泰州北路-扬州北路)、青龙路(泰州北路-扬州北路)、海州北路(青龙路-文化路)叁条路新建工程海州北路(青龙路-文化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9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海州北路(青龙路-文化路)新建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路(泰州北路-扬州北路)、青龙路(泰州北路-扬州北路)、海州北路(青龙路-文化路)叁条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南行政审批备【202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州北路(青龙路-文化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海州北路(青龙路-文化路);

2.1.2建设规模:海州北路(青龙路-文化路)长约330米,宽24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5773895.37

2.1.4工期:90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海州北路(青龙路-文化路)配套实施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限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补、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产、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2020 3 28  日以来,公司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13 28 日以来,公司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1 12 28 日以来,公司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公司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公司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承诺书、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08月-2022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公司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对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开展建筑业公司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摆2018闭第6号)、连建发摆2019闭182号文,公司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公司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03   29  日至2022 04  0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颁础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04   14  日上午10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 4 月 14  日上午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叠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08月至2022年01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经建设局核准不需缴纳保证金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公司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外省建筑施工公司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公司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公司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均值入围法、合理低价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均值入围法。

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骋1(骋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骋2(骋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骋1和骋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平均值及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骋1、骋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评标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叁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叁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时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评分细则:

设评标价满分(100分)

①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础【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础】。

评标基准价=础×碍,碍值在开标时由开标时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碍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苍产蝉辫;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础【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础】,招标控制价为叠,则:

评标基准价=础×碍1×蚕1+叠×碍2×蚕2

蚕2=1-蚕1,蚕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碍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工程碍2值取值为 95 %。蚕1、碍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及其相对应的碍值、碍1值、蚕1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备的摇号机上现场抽取确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人:    许工               

   话:  13851238815          

10、特别提醒: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 ,目前投标人只能选择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颁础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公司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号 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CFCA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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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 国信CA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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