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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高新区张家港大道以西-北京路以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宿迁高新区张家港大道以西-北京路以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宿迁高新区张家港大道以西-北京路以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294001001

 

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宿迁高新区张家港大道以西-北京路以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高新区张家港大道以西-北京路以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宿迁市高新产业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四至:东至张家港大道,南至昆仑山路,西至漓江路,北至北京路绿化带。

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0651.52平方米(约480.98亩),由叁块用地组成,其中办公用地面积70845.6平方米(约106.28亩)、厂区用地面积205939.39平方米(约308.46亩)、住宅用地面积约44157.53平方米(约66.24亩);建筑面积约544000平方米。叁块用地均为独立地块,各项指标满足本地块规划要求。

1.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方案深化设计成果。

1.4 质量要求: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设计文件的深度必须满足设计任务书以及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方案甲方认可,正式文本提交规委会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方案通过市规委会审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提交最终设计方案成果并通过甲方认可后付清尾款(中标人最终获取的设计服务费以审批合格的方案设计成果中建筑面积(不含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调整)。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高新区张家港大道以西-北京路以南地块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包括基地内厂房、住宅、研发办公及配套。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设计内容包含: 1 项目背景、用地现状、区位分析;2 方案设计总说明;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4 规划总平面图(各立面效果图各一张);5 总平面分析图(包括景观、绿化、道路、交通等);6 单体平、立、剖面图;7 整体鸟瞰图;8 规划建筑效果:总体鸟瞰图;主要建筑单体效果图;9、绿化方案总平面图。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不得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公司;

4.5.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5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5.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14 09:0020220318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406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sqzwfw.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高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拓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av中文字幕高清中字宿迁高新技术开发区

      址:

宿迁市君临国际A11

    人:

潘宁

    人:

朱闯

      话:

0527-84498031

      话:

18000158520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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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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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223800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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