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渠道:江苏住建
如皋市2022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叁级河)-如城街道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2022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叁级河)-如城街道已由如皋市财政局以皋财建【2022】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如皋市2022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叁级河)-如城街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工程投额约325.58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次实施2条河道,分别为凌青河、团结河,河道总长度约8.3km,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坡面清杂绿化、配套建筑物整治等。
河道清杂整坡:沿线河道清杂整坡面积约13.822万平方米。凌青河坡面清杂面积5.3万平方米,水面清杂面积1.768万平方米;团结河水面清杂面积2.25万平方米,坡面清杂面积4.5万平方米。
河道绿化:沿线绿化面积约为3.5895万平方米。其中凌青河绿化面积2.652万平方米,;团结河绿化面积0.9375万平方米。
河道沿线配套建筑物:凌青河沿线拆建沟通圆涵4座,拆除坝头坝埂1处;团结河新建泵站1座,溢流坝1座,河道沿线拆建沟通圆涵5座。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3月30日,竣工日期:2022年6月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④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9)叁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10)信用等级要求:/
(11)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2)其他要求:
①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公司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按照《对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③公司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对于建设工程公司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精神。
④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于建筑公司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公司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⑤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⑥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 2021年11月01日至 2022年01月31日的缴费明细。
⑦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03月04日至 2022年03月30日 0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03 月30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叁章。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叁章。
8.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25.58万元。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冒俊红
电 话:159513085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金地城邦9号楼702室
联 系 人:徐海燕
电 话:18015249056
邮 箱:1139390805@
2022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