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对象:我省工信部门认定的创新型中小公司,以工信厅确认的“名单库”为准。
2.产物用途:用于满足名单内公司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市场拓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3.授信额度: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4.产物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5.产物利率:原则上利率不超1年期尝笔搁+30叠笔,其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各类奖项的可低至至尝笔搁-10叠笔。
6.担保方式:1000万元以内以信用方式为主,1000万元以上结合公司实际确定。
7.办理流程:全省农商行网点均可申请办理。